5月28日下午,学院组织党员在天元区马家河街道万丰社区苍岭开展了“廉生于心 洁化于行”实践教育活动,缅怀在长沙因抢救国家财产而牺牲的中共党员罗学兵烈士。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章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遇到国家财产和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时,能救而不救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罗学兵烈士用自己宝贵的生命兑现了一个共产党员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承诺,是严格遵守党纪的英雄楷模。
据罗学兵烈士的亲属介绍,他20岁时离乡参军,因在部队表现突出,加入了中国共产党,牺牲时年仅23岁。“人出去了,就没有了……年纪轻轻还没有成家呢。”
应化系党支部党员黄亚雄感叹,在和平年代牺牲的党员也很多,虽然没有残酷的战争和凶狠的敌人,但作为党员,要捍卫的东西没有改变。
生物技术系党支部党员唐英觉得,这么年轻就那么勇敢,没有很强的信念感和责任心是做不到的。
各党支部党员分别在罗学兵烈士墓前合影。大家一致认为,中国共产党是肩负光荣使命的先进组织,身为共产党员要贯彻落实党纪学习教育的要求,自觉加强纪律学习,不断升华思想认识,规范约束行为举止,做到以“学”促“思”、以“思”促“行”、以“行”促“学”,“学思行”合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