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化学院各班级:
为了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成人成才,为表彰品学兼优、成绩突出的优秀学生。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领导机构
成立本年度校级奖学金及学生评先评优工作评审小组
组 长: 黄亚雄
组 员: 戴佰林 石文雯
教师代表: 贺细春
学生代表:刘培根 陈婉君 李星 彭慧琼 谢尚义
院团学会负责部门:组织部 学习部 纪保部 勤工部
院团学会负责人员:戴一聪 邹颖 刘培根
班主任为组长的班级民主评议小组
联 系 电话: 0731-22183975
二、奖项设置
1、个人奖项:
(1)特、一、二、三等奖学金 (2)三好学生标兵
(3)三好学生 (4)优秀学生干部
(5)优秀寝室长 (6)单项奖学金
2、集体奖项:
(1)先进班级 (2)文明寝室
特别说明:三好学生与三好学生标兵原则上不得重评。
三、参选、推荐范围和对象
1、进修生、委培生、2017年预科生、因学籍异动(休学、退学、入伍等)在奖项评选、公示期内不在校的不得参评;
2、参评对象为湖南工业大学2015-2017级4年制在校在籍本科生、2014级5年制在校在籍本科生、2016-2017级在校在籍专科生(不包括第1条的学生);
3、2017-2018学年内任职的校、院级学生会干部、各班班委会干部及各学生社团负责干部等(不包括第1条的学生);
4、个人单项奖参评学生必须为2017-2018学年在校在籍的本专科生(不包括第1条的学生)。
四、评选、推荐标准
详见2018年8月版《学生手册》之《湖南工业大学校级学生奖学金及评先评优实施办法》。
五、评选、推荐步骤
评选、推荐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自评与院级考评阶段
1、成立学院及班级评议小组,制定学院评选方案及相关详细的名额分配进行分配,组织各班学生进行文件学习和宣传发动。
2、学院考评小组评定出每个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和全学年成绩积分。
第二阶段:学院初评与申报阶段
严格按照学生全学年的成绩积分及德、智、体综合测评成绩,分别初评推荐出特、一、二、三等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及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班级、优秀学生干部,文明寝室,优秀寝室长。
第三阶段:审批、表彰阶段
由校级奖学金及学生评先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学院初评的奖项进行审核,公示后由学校发文,并给予表彰。
六、工作要求
1、为保证评优评先质量,真正树立典型,班级要加强评优评先工作的组织领导,严肃认真地搞好此项工作。评优评先必须以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成绩及学年成绩积分为依据。
2、各专业班级在开展评审前,需召开全体学生会议,学习和解读评审文件,部署相关评审工作。会议要有照片,有详细的会议记录,确保我院学生了解相关文件及评审方案。
3、各班不得以任何名义截留任何指标。所有评选过程都须有详细的会议记录,并请所有参与人员在评审结果上签名。
4、转专业学生参评校级奖学金及评优评先的特别说明:转专业学生分为学院内转专业学生和跨学院转专业学生。学生上学年两个学期就读专业不同的,无论是学院内转专业还是跨学院转专业,因专业不同,成绩不具可比性,原则上不予参评;若上学年全年均就读原专业的,且属于学院内转专业的学生,在现学院参评;若上学年全年均就读原专业,且属跨学院转专业的,学生到原学院(转专业前所在学院)参评。
5、班级评选方面。院团学会相关部门需加强对各专业年级(班级)评选工作的监督及指导,督促班级民主评议小组履行职责,按照相关条件公开、公平、公正的进行评议,不得存在承诺请客、事后给好处、分摊指标或直接指定干部等违规操作。
6、学院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在收集各专业年级(班级)的评审材料及结果后进行资格复查;对班级评选工作中出现违反规定的情况时,学院会及时进行纠正并处理;对有弄虚作假的班级及个人,将取消该项班级指标和个人资格,对事后才查出的作假行为,追回其所颁发的奖金和荣誉证书,并追究相应责任
附件:1、生化学院2017-2018学年校级奖学金及评先评优名额分配表
2、校级奖学金及评优评先工作日程安排
3、2017-2018学年校级奖学金智育成绩评定参考标准
生命科学与化学学院
2018年10月29日
附件1:
生化学院2017-2018学年校级奖学金及评优评先名额分配表 |
|
|
|
专业年级 |
年级 总人数 |
专业人数 |
特等 |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三好学生 |
标兵 |
优秀班级 |
优秀学生干部 |
文明寝室 |
优秀 寝室长 |
化工15级 |
181 |
45 |
1 |
3 |
1 |
8 |
2 |
25 |
6 |
18 |
4 |
学校分配学院的指标总共5个,各年级专业有符合条件的各择优推荐1名 |
2 |
初评15、16、17级各年级评选1个院级优秀班级,通过学院民主评议小组差额评选出一个优秀班级 |
1 |
院级学生会各部门1人(10个部门),院级青志联2人 |
1 |
评为文明寝室的该寝室长即为优秀寝室长(共5个名额) |
应化15级 |
70 |
1 |
3 |
10 |
7 |
2 |
生物15级 |
66 |
1 |
3 |
9 |
7 |
2 |
生物16级 |
195 |
40 |
3 |
1 |
9 |
2 |
27 |
6 |
19 |
4 |
2 |
1 |
2 |
应化16级 |
83 |
1 |
4 |
11 |
8 |
2 |
化工16级 |
72 |
1 |
3 |
10 |
7 |
2 |
生物17级 |
177 |
41 |
3 |
1 |
8 |
2 |
24 |
6 |
17 |
4 |
1 |
1 |
2 |
应化17级 |
70 |
0 |
4 |
9 |
7 |
2 |
化工17级 |
66 |
2 |
2 |
9 |
6 |
2 |
附件2:
校级奖学金及评先评优工作日程安排
(一)、10月19日—10月23日,学院动员,学生年度鉴定及综合素质测评和各奖励项目自评阶段。
(二)、10月24日—11月5日学院组织评审,上交以下材料:
1、校级奖学金及评优评先汇总表纸质稿和电子稿;
2、各专业年级智育成绩及综合测评成绩排名表纸质稿;
3、各班级智育成绩及综合测评成绩排名表纸质稿:
4、学生个人单项奖汇总表电子稿、纸质稿和按汇总表顺序放好的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注意原件和复印件分开;
5、特等奖学金候选人优秀事迹总结材料纸质稿、电子稿和个人全身生活照电子稿;
6、所有学生的学年鉴定及综合素质测评表和先进个人登记表以班级为单位,按照学号排序放好;
附件3:
2017—2018学年校级奖学金智育成绩评定
参 考 标 准
特等奖学金: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平均成绩90分以上;
一等奖学金: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平均成绩85分以上;
二等奖学金: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平均成绩80分以上;
三等奖学金: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平均成绩75分以上;
考查等级折算分:优:90分;良:80分;中:70分;及格:60分;不及格:50分。
平均成绩按2018年8月版《学生手册》规定公式计算。
生化学院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度校级学生奖学金及评先评优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