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湖南工业大学生命科学与化学学院 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度校级奖学金及三好学生的评选方案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8-10-29

生化学院各班级:


   为了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成人成才,为表彰品学兼优、成绩突出的优秀学生。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对象

1、进修生、委培生、2017年预科生、因学籍异动(休学、退学、入伍等)在奖项评选、公示期内不在校的不得参评;

2、参评对象为湖南工业大学2015-20174年制在校在籍本科生、20145年制在校在籍本科生、2016-2017级在校在籍专科生(不包括第1条的学生);

32017-2018年内任职的校、院级学生会干部、各班班委会干部及各学生社团负责干部等(不包括第1条的学生);

4、个人单项奖参评学生必须为2017-2018年在校在籍的本专科生(不包括第1条的学生)。

二、评选条件

详见20188月版《学生手册》之《湖南工业大学校级学生奖学金及评先评优实施办法》。

三、评选内容及条件

1、特等奖学金: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平均成绩90分以上;

2、一等奖学金: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平均成绩85分以上;

3、二等奖学金: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平均成绩80分以上;

4、三等奖学金: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平均成绩75分以上;

备注:考查等级折算分:优:90分;良:80分;中:70分;及格:60分。平均成绩按《学生手册》规定公式计算。

5、三好学生:平均成绩达80分以上;

6、三好学生标兵:平均成绩达85分以上;

四、评选、推荐步骤

评选、推荐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自评与院级考评阶段

1、成立学院考评小组;

2、学院考评小组评定出每个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和全学年成绩积分。

第二阶段:学院初评与申报阶段

严格按照学生全学年的成绩积分及德、智、体综合测评成绩,分别初评推荐出特、一、二、三等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及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

第三阶段:审批、表彰阶段

由校级奖学金及学生评先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学院初评的奖项进行审核,公示后由学校发文,并给予表彰。

五、评先评优工作日程安排

(一)、1019日—1023日,学院动员,学生年度鉴定及综合素质测评和各奖励项目自评阶段。

(二)、1024日—117日学院组织评审,并上交学生处以下材料:

 1、校级奖学金及评优评先汇总表纸质稿和电子稿;

2、各专业年级智育成绩及综合测评成绩排名表纸质稿;

3、各班级智育成绩及综合测评成绩排名表纸质稿:

4、学生个人单项奖汇总表电子稿、纸质稿和按汇总表顺序放好的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注意原件和复印件分开;

5、特等奖学金候选人优秀事迹总结材料纸质稿、电子稿和个人全身生活照电子稿;

 6、所有学生的学年鉴定及综合素质测评表和先进个人登记表以班级为单位,按照学号排序放好;

(三)、118-1122日,学校审核、公示、审批完成后,各学院召开总结表彰大会。

六、工作要求

1、为保证评优评先质量,真正树立典型,各学院要加强评优评先工作的组织领导,严肃认真地搞好此项工作。评优评先必须以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成绩及学年成绩积分为依据。

2、对有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将取消该项指标和个人资格,对事后才查出的作假行为,追回其所颁发的奖金和荣誉证书,并追究相应责任。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初评推荐名单申报前必须进行公示,征求意见,接受监督。


七、负责人联系方式:

   15级负责人

电话:13135137338QQ372160762

   16级负责人

梁青韵 电话:15292223175QQ1044770666

17级负责人

刘佳俊 电话:13047230898QQ1220558031



 生化学院学工办

20181020

 生化学院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度校级奖学金及三好学生的评选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