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化学院教字[2024] 9号
生命科学与化学学院危险化学品仓库巡查制度
为了确保学院危险化学品仓库的安全运行,防止危险化学品泄漏、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特制订本巡查制度。
一、巡查目的
1. 监控危险化学品仓库的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2. 确保危险化学品的规范存储和使用,防止误用、滥用和非法流失;
3. 提高仓库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心,保障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
二、巡查内容
1. 库房设施检查:检查仓库墙体、屋顶、门窗、锁具是否完好,无破损或渗漏现象;通风、照明、应急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栓、防毒面具等)、检测报警设施是否齐全有效;泄漏收集装置、紧急冲洗设施是否完好。
2. 危险化学品存储情况:检查危险化学品是否按照性质分类存放,标识是否清晰、准确;货物堆放是否整齐、稳定,有无超高、超量现象;化学品包装是否完好,无泄漏、破损。
3. 安全防护设施:检查仓库周边有无火源、热源等安全隐患;仓库内的温度、湿度是否符合危险化学品存放要求;监控摄像头是否正常工作,无盲区;安全警示标识是否醒目、完整。
4.台账情况:是否有购销、使用和出入库品种、数量、日期等记录情况;看台账中反映的时间、品种、数量是否在许可、备案证明的有效范围内;看台账中的资金往来(要求发票复印件留)是否有现金交易。
5. 人员管理:检查仓库管理人员是否熟悉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知识和应急处理措施;是否遵守“五双”管理(双人验收、双人发货、双人保管、双把锁、双本账)原则;是否有违规操作、擅自离岗等行为。
三、巡查频次
1. 每周巡查:由仓库管理人员负责,对仓库进行至少一次全面的巡查,并做好记录。
2. 每月巡查:由学院安全管理负责人组织,对仓库进行至少一次的综合巡查,评估仓库的安全管理水平,并提出改进意见。
3. 在重大节假日、特殊天气等情况下,应增加巡查频次。
四、巡查记录
1. 巡查人员应认真填写巡查记录表,记录巡查时间、内容、发现问题及处理情况;巡查记录表应妥善保存,以备查阅。
2. 对于发现的问题,巡查人员应及时向学院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并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五、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 本制度由生化学院实验中心负责解释和修订。
生命科学与化学学院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