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化学院教字[2023] 12号
生命科学与化学学院实验室安全防火制度
一、为加强实验室安全防火,保证科研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实验室内严禁吸烟,严禁私人使用电炉等加热设备烧水、做饭。
三、严格看管好门户、水电、各种气瓶,下班和放假前应检查仪器电源是否关闭,关好窗户,锁好门。
四、实验室各房间的指定负责人要定期检查仪器设备和线路,及时保养,排除仪器故障,消除隐患,严禁仪器带故障工作,严防损毁仪器设备,确保仪器处于良好工作状态,如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向实验室主任汇报,采取措施及时消除。大型仪器设备应责任到人。
五、各个分室严格按《常用危险化学品贮存通则》操作规范使用、且要谨慎操作,做好防范措施,未用完的药品应严格按其性质注明标签存放箱柜内加锁严格保管。
六、严禁在实验室内存放剧毒、易燃、易爆、易制毒药品,上述药品应存放在危险药品库内,并由专人保管,领用,存放要建帐,所有药品必须有明显的标志。对字迹不清的标签要及时更换,对过期失效和没有标签的药品不准使用,并要进行妥善处理。
七、所有危险药品均由学校统一采购,并根据申报计划按量发放。使用完毕后,按学校制度销号处理。
八、在使用易燃易爆气体时,盛装氧、氢等气体的气瓶应与实验室相应设施隔离。使用电炉、酒精灯等要远离化学易燃物品。
九、做易燃液体的蒸馏、回收、回流、提取操作时,要专人负责,在专用设施内进行,周围不得放置化学易燃危险物品。
十、实验室使用有毒物质或进行能产生有危害气体的实验,应在不燃结构的通风 橱内进行。
十一、实验室预备有相应的消防器材,各研究分室或各课题组要指派专人负责与管理,其管理人员均应参加学校安全消防的培训。
十二、如遇紧急情况,如水灾,应及时关闭本大楼外或本楼层总水阀;如火灾,应及时切断电源,使用灭火器灭火,同时打"119"电话向消防部门报警。
十三、实验结束后,各个实验人员要进行安全检查,切断电源、火源、关窗、锁门。
十四、节假日需要使用实验室的人员,按实验室开放制度办理相关手续。
十五、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如有上级文件和规定冲突的,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生命科学与化学学院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