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化学院教字[2023] 27号
湖南省生物医用纳米材料与器件重点实验室工作条例
省重点实验室的工作要坚持为教学、科研、训练服务的方向,实验室人员要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实验技能,以保证实验室的工作质量,具体要求如下:
一、树立严肃、认真、科学、求实的工作作风
实验人员必须认真负责,踏实肯干,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能正确、规范地使用操纵仪器、设备,并不断提高业务能力,以适应教学、科研、训练工作的需要,逐步扩大实验的领域。
二、树立为教学、科研、训练服务的思想
1、按照年度及学期实验计划,及时与教师及科研人员共同商定实验课题及实施方案,实验前将实验所必需的仪器、用品准备好。
2、实验人员有责任协助教师对学生耐心指导、严格要求,要求学生做实验时认真按规程操作并仔细观察实验现象、记录数据、分析结果。
3、实验后认真检查、清点仪器和实验用品,及时搞好实验室卫生。
4、教师、科研人员使用实验仪器、设备时,要事先提交申请,经重点实验室主任批准,并通知有关人员准备,实验人员应予以积极配合。
三、严格管理,落实岗位责任制
1、重点实验室内一切仪器、设备、用品由专人负责保管和维护,实行使用保管登记制度,建立细目登记册,并随时记录使用情况。
2、要爱护公共财物,损坏仪器、设备等国家物资要赔偿。
3、要勤俭节约,注意节水、节电、节约药品和其它实验用品。
4、高度重视安全,做到“五防”、“四关”
四防:防火灾、防盗窃、防漏水、防腐蚀、防中毒。
五关:离室时要关水、关电、关仪器、关门窗。
5、实验室实行坐班工作制,实验室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有病、有事须提前请假。
生命科学与化学学院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