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化学院教字[2023] 14号
生命科学与化学学院实验室研究人员工作守则
一、实验室研究人员(包括固定研究人员、客座研究人员、从事实验教学的教师)必须承认并严格遵守学校实验室中一切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有义务维护实验室工作的正常运行应积极参加实验室的日常活动(如学术交流、清洁大扫除等)。
二、实验室钥匙为实验室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和研究室的通行证,不得自行复制和转借。钥匙的持有者应对本实验室的安全负责。
三、每位研究人员应在其所分配的工作场所活动,不得占用他人工作场所,特殊需要者应提前与所涉及的人员商量。除公共设备外的实验仪器、器材一律自备、自存、自配、自用,不得私自动用他人的试剂、器材。
四、工作时间不得在实验室内聊天、会客、带小孩,不得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
五、严格遵守各种仪器的操作规程和登记制度,登记时要记录仪器使用和完好情况。正确地仪器操作,务必请教仪器管理人员或相关专家。
六、发现仪器有故障者,应立即停机并向管理人员或实验室主任报告,以便及时维修。公共仪器的维修经费由使用损坏者个人、所在课题组和学院共同承担,其支付比例与方式,由学院党政联系会议依情况讨论决定。凡属违反操作规程而损坏仪器者,由违犯者所在课题组或个人承担全部维修费,并对违犯者处以一定的罚款。
七、本室工作的各类人员,不得随便带外来人员到实验室,更不得用本室仪器设备和药品为室外人员做实验,如若发现,实验室有权处罚当事者。
八、为了净化环境,实验室实行全封闭运行,全体人员换鞋上班。一般情况下,不得随意开窗,不得在室内喷洒各种杀虫药液和其它挥发性有味药物。
九、各种财产包括仪器、设备工具等(课题自带者除外)严禁带出实验室,如有特殊需要(诸如野外、温室取样,到别的实验室分析)需经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带出,并负责带回。各种设施一律不借给私用。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尽职尽责,保证实验室的正常运转。
十、爱护公共卫生,保持各室整洁;不得在实验室内吃东西。不得向下水槽乱扔废纸、污物;不得在实验室内抽烟。
十一、凡在实验室工作的人员违反实验室规章制度(含各分室制订的制度)实验室有权进行批评教育以及按有关规定进行经济处罚。
十二、本守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生命科学与化学学院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