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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与化学学院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和使用制度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3-04-22

生化学院教字[2023] 16


生命科学与化学学院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和使用制度


一、为确保实验仪器和设备的正常,保障实验教学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上级和学校相关的文件和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二、实验室所有仪器设备与设施实行院系两级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使用责任人为指导老师,管理责任人为实验室老师,监管责任人为资产管理员。

三、仪器设备使用要严格遵守仪器设备运行记录、验收、登记制度,记录仪器运行状况、开关机时间,在借出、归还时使用责任人和管理责任人双方共同验收仪器设备与设施的完好情况。

四、大型仪器设备实行专人管理专人操作,使用者采取先预约登记,然后使用的原则。

五、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必须有操作使用卡片,便于使用者操作,而使用者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或使用者必须在掌握仪器设备的性能与操作程序后方可上机操作,否则,都将视为违章作业并予以罚款。

六、如属精密仪器设备,使用人员应事前经专门培训,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详细填写使用记录。

七、各组负责人应定期向实验室报告仪器设备的使用状况,必须确保仪器设备的正确使用和维护。各类仪器设备均建立技术档案,做到帐、卡、物相符,所有仪器设备的技术资料,如说明书等均作为科技档案保存。

八、发现仪器有故障者,应立即向管理责任人报告,严禁擅自处理、拆卸、调整仪器主要部件,凡自行拆卸者一经发现将给予严重处罚。用后切断电源、水源,各种按钮回到原位,并做好清洁工作、保持仪器清洁。

九、使用者在开机前,首先检查仪器清洁卫生,仪器是否有损坏,接通电源后,检查是否运转正常。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管理责任人,由管理责任人根据具体情况处置。知情不报者追查当次使用责任人的责任。

十、所有仪器设备的操作手册及技术资料原件一律由学校建档保存,随仪器使用的只能是复印件。

十一、仪器的放置要远离强酸、强碱等腐蚀性物品,远离水源、火源、气源、震动等不安全地方。

十二、各仪器要根据其保养、维护要求,进行及时或定期的干燥处理、充电、维护、校验等,确保仪器正常运转。

十三、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如有与上级规定抵触的,以上级规定为准。

生命科学与化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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